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印发了《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加强基础设施统筹、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发掘数据资源价值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和安全保护的相关制度,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和创新应用,推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不断释放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创新红利,更好发挥大数据在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实施方案》围绕加快推进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新举措,亮点纷呈。
亮点一——明确了“四个坚持”基本原则。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创新激发、坚持保障安全。《实施方案》强调要着力破解制约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推动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坚守国家安全底线,为扎实推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亮点二——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综合试验区改革工作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工程,为更好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对照改革重点任务制定了《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提出了38项重点改革事项,明确了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亮点三——明确了五个方面、26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统筹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整合分散政务数据中心,构建数据中心新体系,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二是建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机制,要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推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经验,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体系,建立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机制。三是深化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建设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大力推进党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四是健全大数据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大数据技术产品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大数据产业生态。五是建立完善大数据制度体系。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和交流合作机制,完善大数据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相关标准,建立大数据流通交易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