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数字技术应用的制度规则体系越来越成为新阶段数字政府建设的迫切要求。基于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近期组织编写并发布《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研究报告——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政府治理的经验、挑战及应对(2022年)》。
报告全面梳理总结了我国政府数字技术应用的现状及典型场景、面临风险、制度规则体系情况等,提出下一步完善建议,力图为各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实践指南。这也是继2021年首次发布“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系列报告后,形成的第二篇系列专题报告。
报告核心观点
1. 我国政府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深化,治理风险日益突出,需强化关注。在“十四五”全面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的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数字技术应用进一步加速升级,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智能化、自动化技术应用竞相涌现,技术融合应用更加活跃,技术应用领域全面拓展。但同时治理风险更加突出,既包括数字化推进或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如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护、项目运营管理等,也包括不同数字技术应用产生的特殊治理问题——由于不同技术特性存在较大差异,适用场景和解决核心问题不同,其带来的治理风险也存在差异。
2. 我国政府数字技术应用的制度规则体系呈现两条建设主线。一条主线是规范所有技术应用的共性问题,包括立项建设、运营管理、数据治理、安全管理、数字鸿沟治理五方面规范,这些规范从我国早期政府信息化至今,已经经历了多次政策迭代更新。另一条主线是规范不同技术应用的特殊治理问题,目前已经形成“互联网+”系列应用政策、“大数据+”系列应用政策,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也出台了专项的治理政策。
3. 为应对快速推进的数字化建设需求,政府需从五方面完善数字技术制度规则体系。一是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建立健全运行数字技术开展政府治理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政府治理领域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制度规范,强化实践指导;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各类业务场景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四是推动数据治理规则实现创新,增强数据资源供给;五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构建与新技术应用相适应的数字安全治理规则。